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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5-23 14:27

2022年沈阳市沈河区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总成绩公示

现将沈河区2022年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考试总成绩予以公示。

公示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5月23日-5月25日17:30;

二、公示考生总成绩:

详见附件《沈河区2022年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总成绩名单》

三、公示期间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线下材料复审

1.复审时间:

2022年5月2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2.递交材料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0号(农商银行总行)26楼

3.递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已取得学位的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役士兵需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证明打印件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考生需自行登录学信网申请打印,更新日期需在7日内)1份;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7日内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6)7日内个人征信记录1份;

(7)报名费缴费凭证1份;

(8)受雇证明(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管的在岗派遣制工作人员、大学生基层岗及沈河区社区服务机制创新试验点工作人员提供)1份;

(9)有加分项的拟录用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加分项材料:

1)现役军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和现役军人所在部队证明(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国家社会工作师需提供所获得的初级、中级、高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中国人事考试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查询结果打印件1份;

4.请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复审材料,逾期未递交者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招录机会。

四、温馨提示

根据递交材料地点疫情防控政策,考生进入大厦须出示辽事通或盛事通及大数据行程绿码(无标星行程),并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全程佩戴口罩,保持距离。

五、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公示结束后不再受理。

受理电话:024-31126237 / 3112623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附件:《沈河区2022年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总成绩名单》

原标题:沈河区2022年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总成绩公示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Ig--T9e8hmaKXihRnAR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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