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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2-08-10 08:52

2021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公告

 按照《 2021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1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预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面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如考生对面试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于8月12日前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电话:024-22539027)。

二、时间安排

1. 面试日期:2022年8月13日(星期六)、8月14日(星期日)。

2. 考生进入考点时间:上午7:00—7:30,7:30停止入场;下午12:00—12:30,12:30停止入场。

3. 面试开始时间:上午8:30,下午13:30。

本次面试共2天,分上下午进行。请考生认真查看面试时间安排(附件1),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点

中共沈阳市委党校B座(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四、有关要求

1.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具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截至该考生参加面试入场时间)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纸质版)参加面试。

2. 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在7:30前到达考点,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在12:30前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到达规定的停止入场时间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3. 凡经现场专业医疗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及报考同职位的其他考生,均不得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将另行安排。进入考点时,要进行安全检查。进入考点后,手机、平板电脑、电子手表等通讯设备关闭后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 每半天面试前,在同一小组的考生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并按序参加面试。

5.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6.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听分,监察员核实身份信息后,请考生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字迹清晰)。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 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且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不得中途退场。

8. 考生应提前了解面试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做好出行安排。社会车辆禁止进入面试考点,考生应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面试考点之间“两点一线”。提倡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和在面试考点周围聚集。 

五、防疫要求

1. 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沈阳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充分了解沈阳市对往返中高风险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沈阳市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沈阳市外参加面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沈阳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参加面试为由拒绝执行疫情管控措施。

2. 考生应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并持续关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面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3)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人员; 

(4)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5)面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10天内有港台地区、境外旅居史人员,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经综合研判不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人员;

(6)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人员。

4. 考生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7天内有低风险区〔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需提供沈阳市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时间需超过24小时)。

(2)跨省或跨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达沈阳市后,需第一时间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考生应根据本人参加面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要求,以免影响参加面试。

5. 每场面试前,在面试考点入口防疫检测点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并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笔试准考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验码和测温。经现场核验符合要求,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面试考点。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防疫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6. 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辽人员接触;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2)面试期间,除进入面试考场时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蓝色医用口罩。 

(3)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要保持安全距离。 

7. 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 本次面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沈阳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通知通告,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

附件:

1.附件1:2021年沈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名单及时间安排(发布版).xls

2.附件2:考生承诺书(发布版).doc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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